测评等级设置及申报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1-07-08  发布: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监测网  

 

       为了确保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科学性,依据我国基础教育体系,结合幼升小、小升初、中考、高考四个重要升学阶段,经专家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法制化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级别进行如下科学设置:

共分三个阶段、六个级别。

一、学前级(启蒙级)

1、测评对象:幼儿园大班、学前班学生。

2、申报参照条件:坚持艺术学习6个月以上,对艺术有一定的学习兴趣,具备一定的特长。

3、测评成绩:优、良、及格、不及格。

4、评分办法:设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及格,60—75分为及格(含60分),75—90分为良好(含75分),90—100分为优秀(含90分)。参加测评学生如对成绩等级不满意可以多次申报参加测评。

二、小学级

1、级别设置:小学初级、小学中级、小学高级。

2、测评对象:小学1—6年级学生。

3、申报参照条件:

小学初级:连续学习艺术专业一年以上,参加国家文旅部正规批准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达到1-4级(含4级)的学生可申报小学初级,未参加艺术考级的学生可由所在艺术培训机构或专业指导老师对其水平进行评估出具书面意见进行申报。

小学中级:连续学习艺术专业三年以上,参加国家文旅部正规批准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达到5-7级(含7级)的学生可申报小学初级,未参加艺术考级的学生可由所在艺术培训机构或专业指导老师对其水平进行评估出具书面意见进行申报。

小学高级:连续学习艺术专业五年以上,参加国家文旅部正规批准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达到8级以上的学生可申报小学高级,未参加艺术考级的学生可由所在艺术培训机构或专业指导老师对其水平进行评估出具书面意见进行申报。

5、评分办法:设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及格,60—70分为及格(含60分),70—80分为良好(含70分),80—90分为优秀(含90分).90—100分为特优。参加测评学生如对成绩等级不满意可以多次申报参加测评。

6、连续申报办法:通过初级测评且成绩在良好以上的学生可直接申报中级测评,通过中级且成绩在良好以上的可直接申报高级,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7、特长认证:各级别测评成绩达到优秀以上可认定为特长生。

三、中学级(含初中、高中、中专)

1、级别设置:中学高级、中学特高级。

2、测评对象:初中学生、高中学生(含普通职高、中专)。

3、申报条件:初中学生申报中学高级,通过后方可申报中学特高级(特优),高中学生可直接申报中学特高级。

4、测评成绩:特优、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5、评分办法:设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及格,60—70分为及格(含60分),70—80分为良好(含70分),80—90分为优秀(含90分).90—100分为特优。参加测评学生如对成绩等级不满意可以多次申报参加测评。

6、特长认证:测评成绩达到优秀以上的可认定为特长生。


注:以上测评细则参照教育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美术课程标准》、《艺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参照部分省市《全日制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体系标准》制订。